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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1 / 14)

燃灯寺村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坐落于秦岭山脉千年原始森林的边缘,依山傍水,绿树成荫,植被茂盛,风景秀丽,民风淳朴,如世外桃源一样,在整个陕西省境内都非常有名,因为村中后山上有一座始建于南北朝时代历史悠久的燃灯古寺而得名。

太阳快要下山,余晖照耀着燃灯寺村。

时值盛夏,山林田野间,绿意如涛,景色如画卷,美丽的让人心醉。

一个浓眉大眼身形修长的少年,嘴里歪歪斜斜地叼着一根草茎,哼着小曲儿从村中唯一一座家畜屠宰场中走出来,身上带着一股杀猪之后沾染的淡淡血腥气,手里的草篮子里放着一块新鲜猪肝。

少年叫李牧,今年十四岁。

今年七月份,李牧刚刚以全校中考成绩第一的成绩初中毕业。

李牧是个孤儿,父母双无,很小的时候就被燃灯古寺的主持收养,整个燃灯寺就主持一个人,而这位所谓的主持,也并非是出家人,是一个行走乡里的老神棍。

一老一小,在这个古老而又破败的寺庙中相依为命。

不上学的时候,李牧就住在燃灯古寺中,喝山泉观古佛,因为收养他老神棍在燃灯寺村中颇有威望,加之李牧笑的时候长的浓眉大眼虎头虎脑,因此很受村民们的欢迎,从小就在四邻各家混吃混喝,算是吃村里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

十岁那年开始,寒暑假的时候,李牧就会被他那个被神棍爷爷逼着去村子的屠宰场中兼职杀猪,到今天,这份活儿已经做四年。

老神棍的理由是要让李牧培养杀气。

“我一个初中生,要杀气干什么用啊,再说杀猪能培养杀气的话,那村里的杀猪匠秦叔早就是绝世杀神了……老神棍脑子里一定是进水了。”

想起这事儿,李牧就有点抓狂。

四年杀了不下一百多头猪,李牧觉得自己双手沾满了血腥,简直是造孽哦。

“汪汪……汪!”

一条憨肥活泼强壮的鸳鸯眼黑白哈士奇狗,颠颠地跟在他的身后。

这条狗是李牧三年前在学校门口捡的,当时还是个刚出生几个月的小狗崽子,被人遗弃,瘦骨嶙峋,差点儿饿死了。

李牧将它带到燃灯古寺中,一直养到了现在。

三年时间,这只哈士奇长的又肥又壮,且它骨架罕见地高大,像是小牛犊子一样,如今已经为了村子里的一大祸害,俨然是燃灯寺村大大小小六十多条家狗野狗中的一霸,经常纠集率领它的狗军横行乡里,傲啸山林,撵的村子里鸡鸭乱飞鸡毛漫天,要不是李牧爷孙两个在村子里人缘好,估计这只又肥又匪的二哈,早就被怨声载道的村民们吊死吃狗肉火锅了。

于是李牧给它起名叫做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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