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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364节 唐国新政…中堂调兵 (1 / 7)

四月中旬,酝酿已久的新政出台。先是杨青雀奏请允许女子考试,被家中女子影响的官员将领,终于有人附和杨青雀。虽然林必举等文官仍不赞同,可再也不敢明确反对了。

崔秀宁并没有林必举想象的那么激进。最新规定,女子可参加考试,但单独设立女科,不与男子同考。另外,给女子提供的职位,限制也很大。

只有织造,医务,信访(特察局),民政,警堂,银行,监狱,匠造等职能部门的少数岗位,才录用女子。

而县衙,郡衙这样最正式的官衙,暂时女子无法担任其中的任何岗位。

甚至,就是新设立的乡公所,村公所,除了一名监管生育,打击溺婴的司妇使之外,其他诸如乡正村正,女子也不能担任。

事实上,新政内容最令人瞩目的,还不是开设女科的事,而是“官吏一体”和“乡村公所”。

移民们都记得,大宋朝的时候,官就是官,吏就是吏,泾渭分明。像县衙的司房,捕头等。甚至衙役之类,连吏都不是。

而什么里正,保正这些乡村主管,也不是官,纯粹是宗族推选出来的。

可是如今,所有的吏员,竟然全部算是官身,升迁之路全部打通。为此,曹魏时的九品制度,被改成了十品制度,多了一个“十品”。

乡村,更是设置了乡村公所。

新政中说,一千户到两千户设立一乡公所,置乡正一员正九品,乡丞一员从九品,司妇使一人,正十品,治安使一人,正十品。

乡公所只有四个官员,却协助县衙征税治理,保境安民。但还不是最小的官衙,最小的官衙是村公所。

一百户到两百户设立一个村公所,置村正一人正十品,治安使一人从十品,司妇使一人从十品。司妇使是监管生育,打击溺婴的女官,所以必须已婚已育的女子担任。

俸禄方面,最低的从十品,每季度四两,能养活一家几口人,到了正九品的乡正,每季度八两,已经能让几口人过的比较丰裕了。

李洛新政的厉害之一,就是打破了“皇权不下乡”,通过设置乡村公所,彻底让君权掌控了基层。

汉朝之后的乡村之长,并不是朝廷委任的官员,而是地方宗族和乡绅势力的代表。所以,往往乡村之长,也是族长,地主。

这使得乡村之长为了宗族和地方利益,往往挟裹“民意”和县衙对抗,甚至多次出现乡村之长消极征税,抗税,带领百姓驱逐衙役的事件。

这极大的损害了国家的动员力,以及政令的执行度。无法有效掌控基层,让看似强大的帝国,成了泥足巨人,再也难以具备秦汉那样的动员力。

李洛等于是将官吏打包变成后世的公务员,俸禄全部走国家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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