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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1 / 3)

“太祖皇帝早在大明建立之初,便定下了贪污六十两剥皮实草的规矩,臣深以为然。

是以,臣觉得皇上在昭告天下为百官大举调整薪俸的同时,亦要将这祖制加在其中,以告天下百官!”刘鸿渐阴阴的道。

就知道没那么简单,刘鸿渐话刚说完,包括倪元璐在内的几个阁臣额头就开始冒汗。

剥皮实草自然是朱元璋定的规矩没错,可也只是在两百多年前大明初创时期实行过几十年。

到了后来天下承平,天子以仁治国,此祖制便被束之高阁,百官包括皇帝虽然都承认,但是几乎已经取消。

现在你安国郡王又整出这幺蛾子,还嫌朝廷不够乱吗?

“王爷……这……此刑罚……”

“臣觉得太祖皇帝高瞻远瞩,亦认为王爷此建议可取,提高了薪俸必然要严查贪腐,否则律法之威何在?臣附议!”户部尚书倪元璐刚开口还在措辞,便被兵部尚书李邦华打断。

李邦华的道理很简单,经此调整只他这正二品尚书月俸就有足足一百四十两,而且还是全部以现银发放。

每月一百四十两白银,足够他府上家小带奴仆三十几人过的十分舒坦还会有剩余。

而此番调整,刘鸿渐又考虑到了低级官员,即使七品的县令仍有五十两月俸,难道还不知足吗?多少是个够?

天下百官既读圣贤之书,当知应以国事为重、以万民为重,若仍不思报效朝廷而涉贪腐,剥皮实草那也是咎由自取。

“高薪养廉!”刘鸿渐听李邦华来回解释了好大一通,直接用四个字盖棺定论。

说白了,钱给够你,足够你吃穿用度,你就得好好办事,这没什么可说的,当官可以为名,但却也是有得有失,商人可以为利,但你当官的不行。

“此外,臣认为,当广开言路,东缉事厂可在各府县驻人接受百姓举报。

凡贪污六十两以上者剥皮实草,四十两以上者发配岭南障地、东北苦寒行苦力、至终老。

二十两以上者革去功名、抄没家产、其子不可科举,二十两以下者杖则三十、罢官永世不得录用。

凡查明者五品及以上官员俱押赴京城受刑,五品以下可在当地示众受刑,以泄民愤!”

既然调整薪俸是他开的头,自然要把条条框框说个清楚,工资可不是那么好加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挑大粪!

东厂的职责便是督查百官,毕竟刑部和督察院皆是官员体系的自检,为了防止官官相护,皇帝的忠犬东厂番子自然不遑多让。

刑罚不可谓不重,也就是在大明,天子圣旨一出就是政令、就是律法,全然不用如后世般征求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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