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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种植 第146章 毛笔墨水与鼓(二合一) (1 / 6)

翌日,晴,微风。

距离天龙部落进伙倒计时_一天。

早餐后的部落众人依然忙碌,王天继续他的印染技术的研究。

他将昨晚第三次浸泡染色了七八个小时的新娘礼服从染缸中捞出,这一次直接进行悬挂晾晒,并不拧干礼服中的染料液体。

找来7根三米长的竹竿。分成两堆在顶部用草绳三根扎在一起,弄出两个三脚架,中间横着放上一根竹竿作为晾衣架。将其直接架在了染缸上面。

用两个木棍挑起了第3次浸染的新娘礼服,将其挂在了晾衣架上进行晾晒,接下来只需等待衣服被晾干,再进行最后一步处理,就完成了印染工作。

然后他来到了凉亭的5号厅,将昨天晾干的红纸收集起来,准备开始书写对联,直到此时王天才悲催的发现,竟然没有毛笔,也没有墨汁。

王天不仅会写毛笔字,而且还写得很不错,这项技能倒不是在读书的时候学好的,而是在钢铁熔炉_部队这个大家庭里炼出来的。

当兵的三年之中,没有任务的情况下,每天除了训练还是训练,部队又不让拥有手机,为了打发闲暇的时光,王天就捡起了读书时都没有练好的毛笔字。

但是作为后世的穿越者,自然平常更多的是使用硬笔,在纸张被发明出来之后,王天也没有想到要制作笔墨,毕竟事情一大堆,炭笔又很好用,完全就没有制造笔墨的动力和需求。

其实在后世就是水性笔,他都已很少使用,信息时代,人们早已习惯了电脑、手机的阅读与书写习惯,偶尔提笔写几个字,有时会突然发现,非常简单的常用字竟然都会有不会写的时候。

而且经常会发生一个字写出来之后,总感觉自己写错了的错觉,每当这时王天就有点感慨简体中文字的弊端了。

当一个简体字孤零零的在那里时,总感觉这个字写错了,王天觉得除了书写习惯的改变之外,简体是过于苍白的含义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王天使用最多的笔其实是铅笔,除了他的专业原因之外,还与他的一个爱好有关,那就是画画。

王天喜欢素描画,并不是因为他的专业,恰恰相反的是因为他喜欢素描,所以他才选择了设计师这个职业。

虎子与小丽的结婚礼服就是他设计的,男性的服装设计师,就如同中文专业的男学生一样,都是恐龙级别的存在。

但后世又有一种说法,学服装设计的男性很少,但几乎世界上著名的服装设计师,全都是男性。

王天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是一种悖论,当然对于服装设计向只是爱好,但自从穿越到原始社会之后,他才发现,曾经不经意的一个爱好,也会成为一个重要的技能。

书到用时方恨少,任何技能也是如此,在部落即将展开农耕生产的时候,王天就为自己农耕知识的缺乏而感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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