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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擒贼先擒王 (1 / 4)

第一五四章擒贼先擒王

“我叫苏失力,拔野古的!”苏失力望着杨天保道“这里不安全,你最好离开这里!”

“你知道我是谁?”

杨天保皱起眉头问道。

“当然,知道!”苏失力道“不光我知道,这里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大唐前来白道川的使节!”

杨天保与薛仁贵对视一眼,二人相视而笑。

杨天保淡淡的笑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让我走?是不是等我返回云州的时候,在路上准备截杀?”

苏失力闭嘴不说话。

正在这里,薛仁贵的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

杨天保笑道“先吃饭,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草市集就一条夯土大道,大道两边都是用地垒建成的矮小房屋,门面看上去还能看,可是后面就是大片的荒地,讲究的用泥土垒成一人高的土墙,不讲究的就用木栏围起来,算作围墙。

杨天保等人全部住进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汤饼店,店里的主打美食,就是汤饼,也就是面条。

这种汤饼颇有后世裤带面的雏形,差不多三指宽的面条,长长的下了一锅,用粗瓷大碗一条就是一碗,份量绝对在一斤开外。

杨天保闻着汤饼汤里的味道,有些熟悉的感觉,他笑道“店家,看着没有,我们这些人,一人两碗!”

杨天保指着薛仁贵道“他十碗!”

店家吃惊的问道“吃得了这么多吗?”

杨天保笑道“你别管了,赶紧的每桌再上两盆羊肉!”

没多久,杨天保叫的吃食送了上来,都挺有西北特色的。一碗就那么一根,嚼劲十足,是陕西的传统美食;那炸得黄焦焦的锅盔就更不用说了,历史悠久,早在战国时期,秦军就拿它当军粮了。

这玩意一大特色就是硬,跟黑列巴差不多,普通人切下一小块用火烤软就能吃饱了,据说秦军吃饭的时候就以它为主食,打仗的时候将它挂在胸前当盾牌,可见它有多硬。

羊肉泡馍汤汁浓稠喷香,卤牛肉切得很大块,十分鲜嫩,让众人垂涎三尺……特别是薛仁贵他最爱吃肉了。

杨天保挟起裤带面咬了一口,啧啧,面条嚼劲十足,汤底浓稠,真香哪!这才是传统美食嘛,不像二十一世纪,净拿味精拌开水作汤底,难吃死了!

薛仁贵他一手抄起筷子,也不管烫嘴不烫嘴,抄起一汤饼就往嘴里塞,一碗一斤重的汤饼,三两口下去,碗已经见底了。

店主瞠目结舌,我的乖乖,还真是个大胃王啊,那个小不点惨了,请这个大个子吃饭,真的会破产的!

正傻看着,外面传来马蹄声。接着远处突然烟尘大作,蹄声雷动,有的商贾大叫“那帮马匪又来了!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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