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3】流量大瓜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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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和脚都属于肢体末端,按道理来说距离“生殖”都远得很,不应该对异性产生特别的魅惑力。

然而自始至终,女性的手和脚都被中西方赋予了神秘面纱。

“嗯……陆瑟同学好熟练……”

西方发明了高跟鞋(虽然最早是给男人用的),而中国对脚的沉迷无以复加,明清两代,闺阁小姐们如果没有三寸金莲,想嫁得好就只能做梦。

写《包法利夫人》的福楼拜,常常盯着女人的靴子出神,心里暗暗勾勒包裹其中的那双脚的模样。

精通9种语言,有13个博士学位的“清末怪杰”辜鸿铭,每当文章写不出,一定要把妻子叫来,捧足把玩半晌,方有灵感。

维克多&t雨果,没事就去找年轻小女生探讨文学和人生,顺便欣赏她们的裸足。

金庸,十四部武侠小说里充满了足之乐,张无忌把玩赵敏玉足那一段,只是其中的佼佼者。段誉、游坦之,也分别狂看过钟灵和阿紫的脚,甚至杨过也不能免俗……

既然有这么多名人都有足癖,陆瑟对于给林怜揉脚这件事,就心安理得了。

不,哪怕不拿这些名人作比较,陆瑟也不觉得这种行为下流,反正他为了战胜十三级智能连脸都不要了。

他心弦拨动的原因,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沉迷此道的危险。

一双脚,居然也能显出天真的样貌来!林怜被白丝勾勒成美好形状的双脚,简直像是浇上了一层牛奶,白软白软的,散发着食物的香气!

这是脚吗?还是某种有心灵能力的外星生物?为什么这么柔软这么白皙,花在它上面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因为陆瑟的按摩手法太舒服了,林怜把两只脚都搭在他的膝盖上,任由陆瑟上下其手。

“陆瑟同学……好厉害……比我自己弄还要舒服许多……这样下去会迷上这种感觉了……”

有一段时间林怜沉迷于穿白丝摩擦脚趾缝,这段发言指的是这个,不纯洁的同学可不要误会了。

“诶?林琴姐姐怎么在那边看着咱们啊?这样目不转睛地被看着,有点不好意思呢……”

林怜举起自己那只有点像医疗包的挎包,作为阻隔姐姐视线的工具,挡住了脸。

当然,属于自欺欺人,相当于潘金莲跟西门庆私会时,举起小团扇,挡住来捉奸的武松的视线……

“不用怕,这没什么值得害羞的。”

陆瑟揉脚揉得愈发理直气壮起来。

“咱们俩的约会是名正言顺的,我取消了跟姐姐的婚约,她就没有以未婚妻身份来抓奸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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