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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事后诸葛亮 (1 / 3)

吕律师望向了顾志杰:“顾院长,那么请你们明确的告诉我。你们有没有人,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在手术之前向我们履行了口头告知义务?――我是说明确的,用你们上面写的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我们进行解释了,有没有?”

顾志杰皱了皱眉,望向孙韬。

孙韬耸了耸肩。

“当然没有!”吕律师冷声道,“如果有,请他出来我跟他对质!因为我父亲手术签字是我签的,包括这份告知书,整个过程我全部在场。我没有见到一个医生或者护士来跟我们解说这份手术知情同意书,我也问过我哥和我父亲,他们都明确说了没有任何人做过这方面的解说。如果你们有,请拿出证据。”

孙韬没好气的说道:“就算没跟你说,就代表我们有过错了?”

“没错。你们的告知义务没有履行,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这是法律规定的患者的权利。”

“哪条法律规定我们必须口头告诉你们了?你们自己看不行吗?白纸黑字的。”

“不懂法真可怕!”吕律师摇摇头冷笑,“既然这样,孙主任,我就在会上给你普及一下基本的法律知识。”

她从提包里取出一本法律汇编,很快翻到一页,念道:“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和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注意,这里使用的是应当。也就是你们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且是说明。――‘说明’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孙主任,这不需要我给你解释吧?”

孙韬顿时面红耳赤,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顾志杰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就知情权问题产生的医疗纠纷,所以他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不禁扭头望向戴律师。

戴律师也拿出一本法典,翻开,然后平静地说道:“吕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是这样规定的:‘医务人员违反《侵权责任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但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请求医疗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即便医院没有履行主动告知的义务,没有口头向你们解释术后可能出现的癌症复发等等,有一定的不作为,侵犯你们的知情权,但是,如果没有因此造成你父亲人身损害,医院不需要赔偿。通常理解,这里所指的人身损害,不包括手术本身的损害。所以,你们仅凭知情权被侵犯这一点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一听戴律师这么解释,孙韬顿时松了一口气,甚至有些趾高气昂起来,顾院长则没有任何表情。

吕律师对戴律师说道:“首先,我不同意你的关于这一条司法解释中造成人身损害的理解。如何理解这条司法解释,意见不一,尤其是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一条怎么理解各有各的说法。关于手术损害是不是患者人身损害也是有不同的观点的。因为,你一旦履行了严格的告知义务,尊重了病人和家属的知情权,病人和家属就能根据告知的内容进行判断并做出选择是否实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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