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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回娘家,想离婚 (1 / 4)

李招娣也是个奇葩,按说现在朱家有钱,但是从来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连鞋子都是去处理衣服的小市场用3块钱买一麻袋,里面啥样子的都有,别说高跟低跟,只要是尺码合适她都会穿,不仅自己穿,张雪也被逼着穿。

朱慧晓因为已经出嫁哪怕是在朱家住着也是不会穿的,倒不是朱慧晓不要,而是李招娣觉得朱慧晓已经出嫁了,应该算是范家的,所以鞋子应该范家给买。

在叶焕英脑子里最深刻的是有一年过年,李招娣硬是从寿衣店讨价还价花六块钱买了一个白色的袄。然后一直穿了好几年,也不管别人的眼光,朝很多人炫耀,那时候都是零几年了,6块钱也是很少了,更是整个菜市场的人都知道,朱令和朱军媳妇不孝顺,家里老婆婆在寿衣店买衣服穿。

天晓得家里所有的钱都在李招娣两口子手里,别看朱令和朱军受宠,但是也是摸不到钱的,充其量就是抽屉里的零钱随便花,只要是大点的钱兄弟俩花钱都得问李老太太要着花。

说起来李招娣其实也是一个可怜的,李招娣家姐妹6个,还有一个弟弟。她在家排行老四,上面三姐姐,下面俩妹妹,最小的是一个弟弟。

娘家娘特别重男轻女,因为儿子是好不容易才有的,所以家里地里的活都是小姐妹做,家里的儿子啥都不干不说,只要是谁惹儿子不高兴了,就会让谁跪下让弟弟扇耳光,如果还不解气娘家爹就会拿脚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么娇惯的原因,后来这个弟弟结婚没几年都被李招娣娘家娘搅和散了,就是不能看见儿子和儿媳妇亲近,看见就受不了,弟妹带着孩子回了四川,弟弟想不开干脆把老太太和自己锁一个屋子烧炭了,结果弟弟死了,老太太一个人活了下来。

老太太一辈子重男轻女,老了以后反而要靠着六个女儿养活,也不得不说是另外一种讽刺了。

在这样的环境长大的李招娣一般情况下来说会有两种极端:一种就是女权,也就是说活出来,因为吃了重男轻女的苦,会特别喜欢女孩。另外一种就是虽然讨厌老娘这种重男轻女的想法,但是在潜移默化中还是受了这种想法的侵蚀。

很不幸,李招娣就是后一种。上辈子她就是她妈的PLUS版,之前朱令和小平离婚都逃不开她的影子,因为看不惯人家两口子在一起,现在的小雪以后离婚也离不开她。

因为弟弟要结婚,在老娘的安排下,李招娣嫁给了当时退伍回来不久的朱培德,朱培德也不是啥好东西,之前就说了,要不是军法严明,说不定就变成了逃兵,不过不得不说,经过几年部队生活的朱培德还是聪明的,至少在他的洗脑下,李招娣觉得家里老头子是无所不知的。

哪怕什么事情都没办成,只是嘴炮就感觉也是老头子不想做,做了什么都能做好,所以家里有什么事情,重的体力活,得罪人的活,反正什么事情他都会拿出冠冕堂皇的理由,并且用一种很隐蔽的方法指挥李招娣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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