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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名字 (1 / 3)

董亮沉默不言,这些人只想进城讨一个活法,然而天子脚下,怎会让这样一群来临不明的人进城,万一是敌方奸细怎么办?

刚才那个小女孩奄奄一息,血虽然被止了,但看起来奄奄一息。

董亮扭过头不忍细看,这世界越真实,他越癫狂。

待她们吃完手中的馒头,董亮下定决心吗,冲着这些妇孺说道:“我带你们进城!”

人群中这次终于开始泛起活气,有人开始在给董亮磕头谢恩,冥冥之中,董亮感觉少了些什么。

董亮将刚才那个小女孩,以及一个老妇扶上了马,缓缓走近了永定门。

刘把总朝董亮抱歉示意:“这位爷,这是干什么?”

董亮:“我想让她们进城,城门费我出。”

刘把总摇头:“这位爷,你有这个心,可谓是大善人,可是我劝你一句,还是不要这样做,万一这里面有逃人,可是天大的事情。”

董亮沉默了,清初的逃人法可谓臭名昭著,残忍至极。

所谓逃人便是旗人圈地的时候被强制或者自愿卖身为奴的佃农。因为不堪主人的折磨和压榨,悄悄逃亡。收留逃人的人不仅全家会被流放,家产也会被没收,全部给予逃人的原主人,不仅如此,左右邻里也会被连坐。而且窝藏逃人的无论是总督还是小吏,不管是在职还是致仕,一经查出,绝不姑息,因为逃人表达着整个满洲的利益,连皇帝在这个问题也必须严肃对待,靖南王耿仲明就是因为窝藏逃人,被人告发,在江西自杀。连藩王都畏罪自杀,可见逃人法执法之严。(注,熊磊《三维解构顺治朝逃人法》)

但董亮怕了吗?怕个球!

“你只管放行,将这些人都记录在案,出了事,我负责。”

刘把总见董亮决心已定,便不再劝阻,好言难劝该死的鬼,自己只是当差,撇清责任就行了,何必多事呢。

董亮将人带进城,为小女孩和几个病妇女找好医馆,又买了一些馒头,分与众人吃,便走了,这种情况客栈也不敢收留,董亮直接将这些人带到了位于城西的一座天主教堂。西堂在京师不算最大的教堂,但也算靠前。

作为急于发展信徒的天主教,面对这些流民还有乞丐可是来者不拒,再加上汤若望这个德国传教士很受顺治宠幸,赐正二品通政使衔,太常寺卿同时掌管钦天监,甚至私下称汤若望为发码,满语祖父的意思(注:黄一龙《耶稣会士汤若望在华恩荣考》)同时与诸多大臣交好,在清朝也算一号人物,所以百官对于天主教一些事情大家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眼。

董亮在西堂外教了这些妇孺一些简短的英文,例如,呕,麦谷德。阿门之类的。并严肃说道要想活命就必须信上帝,进了教堂后,董亮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董亮说什么她们就说什么。

在这个时候,这些妇孺哪怕是魔鬼也照信不误,哪里还在乎什么上帝不上帝的。

董亮进了教堂,向上帝的神像做了一个祷告的姿势,后面的妇孺也有想学样跟着董亮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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