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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六章 狼真的来了 (1 / 4)

乔丹是另一种概念。

伯德和悲剧师的伟大,都在于他们是评论家们喜闻乐见的“能够让队友变得和自己一样好”的伟大球员。

乔丹在这方面明显不如他们,因为他更注重个人的强大。

人们从未见过一个拿得分王像喝水一样简单,却同时入选最佳防守阵容,还拿过DPOY的人。

这也是当他在路易的前世开创自己的时代后,大家一致认为他是历史最佳的原因。

他同时具备了个人英雄主义和团队荣誉。

现在,路易所处的世界里,1992年的乔丹的荣誉表上仍然缺少冠军。

他渴望这个荣誉已经太久了,Game1的失败,给他提了醒,如果再不使出自己的全部力量,很有可能像1988年一样失败。

乔丹打爆了威尔逊的防守。

在超级巨星面前,单兵防守能力再好都是没用的。

让人惊讶的,不是威尔逊的防守在他面前不堪一击,而是尼克斯的“法则”,似乎也在失效。

开拓者似乎形成了以乔丹为主的一星四射,但问题是,他们没有能够把三分球投进的射手。

特里·波特被看死了。

像詹姆斯是攻筐和带动队友结合得最好的球员,但一星四射这种持球攻筐改变阵形,依靠队友把握空位三分的打法,依然有它解决不了的问题——球员配置上必须有四射,同时四射要靠谱,而NBA的工资帽注定了收集合格3D球员是难以实现的。

可是开拓者的“四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三分射手。

除了波特,其他人全都是三分线以内的两分射手。

这也是四射,只不过投篮范围缩小,拉开的空间随之变小,那么打一星四射似乎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因为空间小的话,防守轮转做得出色的球队,是可以通过球员的积极性来防缺补漏的。

可是,乔丹就是这么打的。

进攻端,不管威尔逊还是罗德曼,都防不住他。

必须包夹,遇到包夹的话,他如果觉得机会好,会选择一挑二,如果机会不好,就把球传给队友。

这个接球的人可能是布莱尔·肖,可能是波特,可能是南斯,也可能是巴克利。

大多数情况下,接球的都是巴克利。

只要他接球,不原地出手选择突破,尼克斯的包夹会再次袭来。

而巴克利通常是不会传球的,他有挑战包夹的自信

尼克斯堪称联盟第一的防守质量,面对巴克利这种一力破十会的怪物,所能产生的效果并不大。

罗德曼身为DPOY,外不能防乔丹,内不能顶巴克利,这场比赛是他的滑铁卢。

他最自信的技巧和最骄傲的强项,都被无情地打破。

巴克利迎着包夹强打的情况下,依然有50%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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