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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咱就是俗人 (1 / 3)

红色的绸布下面,真的是一块精致的怀表。但是这一块怀表和墨点点拆开的那一块显然就已经有很大的差别了。

首先是外表上,这一块看上去显然花纹上就要比原先她手上的那一块怀表要精致华丽的多。

其次,她那块怀表最多也就是镀银镶金的,这一块干脆整个就是以金子作为主体打造出来的好吧!放在手上那个重量就已经让人能够非常清晰的感觉到这两个东西之间的差别了。

墨点点抱着这一块怀表,整个人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摩挲了一会,墨点点就把这块怀表都收了回来,放进自己的仓库里。

这一次,说什么也不能就这么轻易的牺牲自己的这块表了,除非再给她换个镶钻或者是镶翡翠的。

伸手掀开桌子上其他的盘子上的红绸,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其中一个盘子里堆放的整整齐齐的几块金条。

金灿灿的光泽,简直晃眼的像是要闪瞎人的眼。

墨点点承认自己就是个俗人,在看到黄金的那一瞬间她的眼睛就开始放光。

要知道,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黄金这种贵金属,绝对都是一种价值不菲的玩意。它就代表着财富墨点点怎么能不开心呢?

估摸了一下这些金条大概有十根,一根金条大概有十两的样子,十根就是一百两,再换算到银子上面,也就是等于一千两银子!

墨点点笑的咧开嘴,露出八颗闪亮的大白牙。

她又看向旁边的两个托盘。

一对看上去水头非常不错的玉佩,然后就是一副非常大气磅礴的字。字体苍劲有力,笔锋凌厉,带着一股内敛的旁人难以比拟的自傲与霸气。

这样的字,不用说,肯定是那个四爷的。

得,这位爷肯定是把自己的字赏给他的意思了。

若是放在这个时代的人,恐怕能得到一副四爷的墨宝,相比起来,才是这一大堆赏赐的物件里面最最让人惊喜看中的东西了。

但是对于墨点点来说。看着这幅字,坦白说,对她的吸引力还真是不如那十根金条看着让人开心些。

不过再想想。好歹雍正也算得上是个历史名人,等到有时间,她把这幅字那去系统那边卖掉,应该也能得一些经验点。

想罢,墨点点还是把这幅字和其他的东西都小心的收到自己的仓库里面。

一大清早就有一笔非常不错的进账,简直就让人的心情从一大早就有了一个非常好的开始。

走在大街上,感觉在街边吆喝的小贩好像都比平常看着顺眼多了。

当然,当墨点点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依旧优雅绅士却有些狼狈的身影的时候,她心里的开心似乎更强烈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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