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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告示 (1 / 3)

律法章程的制定,从来都是一件好时良久且繁琐等事情,洪门至今为止所使用的律法当中,绝大部分都是承袭了大明朝的法律。

不过,大明朝的律法当中,实在有太多不人道的地方了,比如诛连、宫刑等等,而且很多法律上弹性太大,让主审官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这就造成了很多达官显贵们可以拥有更多的特权。

清明廉洁的官员从来都是凤毛麟角的东西,对于一般官员而言,他们更在意的是能在自己任上获取足够的利益,为自己和家族争取更多的回报。

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除非不到逼不得已,他们其实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告官的,可真要走到这一步,也就意味着这些百姓们已然是走投无路了。

李天养在前世之时,依稀还记得一些话来描述法律的:法律是对于普通百姓最后的救命稻草,也是保证人类天生劣根性能够被遏制的强有力手段。

或许,李天养已经忘了原话是什么了,他也不在意这原话是如何,但是他却在意一点,那就是通过法律,能够让百姓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拥有什么权力等等。

一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名字是李天养按照前世记忆所取等名字,但是其盖范围却是极广,囊括了整个百姓民间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只要不是恶性的刑事案件,其实处罚条例的内容几乎都能涵盖,可以帮助治安局更好的处理民间事宜。

作为最为注重章程条约的地方,洪门其实从建立之初,到现在已经制定过无数等章程条约、操守来制约百姓们的各种过激举动,处理各类百姓民间生活当中所出现的矛盾纠纷。

但是法律这个的东西,从来都不可能一成不变的,随着洪门的发展,有些章程已经失去了效果,有些章程则出现了漏洞等等,使得洪门的章程条约逐渐变得臃肿。

最重要的一点,洪门的章程条约,更多出自与洪门政府机构,百姓们更多处于一个被动接受的地步,这对于一个团体未来的发展而言,很可能会出现一个法律更偏向于统治阶层,而不照顾广大百姓的地步。

或许如今的洪门,因为有李天养他们这些开明而公正的领导者存在,法律会更倾向于对百姓们等保护但是在李天养之后,他们却永远无法避免,法律未来的天平会朝着统治阶层倾斜的事实。

一如现在的大明朝,在开国之初朱元璋是何等在意百姓农耕,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明律法当中对于高官、王权贵族们的照顾一步步加大,到现在大江南北到处烽烟四起,其追根到底还不是大明律法朝贵族士绅们倾向太重,百姓们甚至连自己的土地都无法保住,大量土地兼并加上天灾人祸横行,这才造成了整个王朝的溃散。

因此,李天养现在筹建这一个立法会,其着力点除了是想要安置洪门退休成员以外,同时也是想要让普通百姓能够参与进立法当中来,由他们来制定、监督一条条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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