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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要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求收藏) (1 / 3)

林煜缓缓地对着卓金摇了摇头。

这就想走?

小伙子你还是太年轻。

“想走可以,不过得有个条件。”

卓金赶忙把头捣得跟蒜一样,这时候只要不是发起击剑邀请,他什么都能答应。

“什么要求,您说,能做到的我一定做!”

林煜微微一笑,这笑容让卓金有点瘆得慌。

“很简单,我给你十万,你去把《鎏金时代》剧组的人都盯住,只要是主演或者那些参演的大牌儿,都行。”

卓金看着林煜,眨了眨眼睛。

我这是......被策反了?

要不要坚持一下职业操守?

可是,他给得真的好多!

十万块啊,够他原来金主爸爸的两次任务了,而且这么多目标不比拍一个白露来的简单?

经过这波简单的思考后,桌金果断选择了投诚。

狗仔的事儿能叫叛变吗?

这叫弃暗投明!

“好,这个没问题!”

见卓金答应下来,林煜伸出手在卓金的面前晃了晃。

卓金满脸不解。

“录音笔呢?别说你身上没有嗷,我先帮你保管一下。”

卓金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从兜里摸了一只录音笔出来。

这次遇到林煜他算是认栽了,同时也打算真的把林煜这个新的金主爸爸的活儿给好好的完成。

既然已经栽了一次了,那总得把这个任务完成吧,不然只能喝西北风……

处理完卓金的事儿之后,又感谢了一番黄斌等人,然后才在剧组休息的酒店咖啡厅里找到了白露。

“你认识一个叫于曼曼的演员么?”

白露诧异的看了林煜一眼。

“认识啊,怎么了?”

林煜随后把刚刚卓金的事儿跟白露说了一下,让白露原本在看到林煜之后变得不错的心情瞬间难受了起来。

“我和她……关系明明还不错的,为什么会这样?”

对于白露的这个问题,林煜心里很清楚。

无非就是名利让有些人失去了理智而已。

安慰了一会儿白露,二人各自回到了房间开始休息。

后面的一段时间林煜都待在《疯狂的石头》剧组里。

虽然被道具耽搁了一点时间,但总体来说影响不大。

等剧组走上正轨之后,林煜便准备返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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