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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全都要!(求收藏) (1 / 4)

“你们好,我是耀阳娱乐的老板,林煜。”

推门进去之后,做完自我介绍的林煜哪怕是有了心理准备,但也还是被白露的长相给惊到了。

之前在网上看到的图片和真人比起来,甚至还要差上不少。

【白露】

演唱:38

演技:80

颜值:95

舞台:88

镜头:90

综合评价:A+

建议:别人唱歌要钱,她唱歌要命,大银幕才是她最适合的地方。

警告:傲娇,记仇。

看着这华丽的数据,林煜不得不感慨造物主是真的偏爱白露。

95的颜值,这踏马差点儿就满分了。

要不是演唱只有38分,林煜都要以为眼前这位是系统的私生女呢~

但是问题随即而来。

38的演唱技巧,唱出来的歌......能听吗?

“您好,我是白露的经纪人王萍。”

在思绪之间,王萍抢在白露之前过来和林煜简单地握了一下手。

白露则是微笑着对着林煜点头示意。

随即檀口微张,柔媚的声音再次出现。

“你好,我是白露,请问能让我见见这三首歌的作者吗?”

“咳咳~”

王萍还没来得及坐下呢,就听到白露迫不及待地在那儿找人家作者,赶忙扯了扯白露。

这傻姑娘咋就这么不让人省心呢!?

“不好意思啊,她就是太心急了,主要是因为很喜欢贵公司的那三首歌。”

示意白露闭嘴的王萍赶忙切入正题。

“所以,这次我们来就是想在条件方面详细商量一下。”

白露那白皙的小臂刚刚被王萍“扯”了一下后,这会儿居然已经泛起了点点红印。

这会儿她整低着头委屈巴巴地揉着自己的小臂。

姨怎么能这么用力的拧我,都红了!

待会儿不理她!

记仇的白露在心里疯狂地埋怨着王萍。

而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林煜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感叹――嫩,太嫩了。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以前他还不信,现在真的信了。

“咳咳~”

收回心神,林煜也没忘记自己的正事儿。

“这个我们待会儿再谈,我想先确认一件事情,你们买这些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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