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去我住的那家酒店附近的Club玩玩。”
“那里的女孩子多了去。我今天就还偏不信这个邪了。”
这都算什么事儿啊?
真是没有见过如此饥渴又还固执的人。
好像今晚,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今天。
现在怕是新的一天,凌晨三四点钟了吧?
这个Jackson是一定要有所斩获的。
不然就决计不会回酒店休息。
而自己,这么晚了还不上床睡觉,而且还要继续去那声色犬马的场所浪荡。
这可真是大姑娘坐轿子,头一遭啊。
怎么Jackson的精力就是如此旺盛,难道是个不知道疲倦的铁人?
Frank就只剩下了苦笑不已。
不过,再看看Jackson现在的状况,犹豫了片刻,决定还是把这老哥送回酒店的为妙。
他怕Jackson喝醉了,路上出什么意外。
摔着了。
或者是给人抢劫了。
并没有半点要照顾好这个老白人的责任感。
只是,虽然才认识几个小时,他却觉得自己和这人还蛮合得来。
而且,更重要的是,两个人一起干这样的事情,还真是有点意思。
比起之前自己几乎是一成不变的生活,好像是增添了不少的刺激。
要不,为什么人们总是会说,人混在一起,就容易互相怂恿着,干一些不好的事呢?
可能是彼此之间可以互相壮胆的缘故吧。
Frank更是觉得,自己之所以会做出和平时完全不一样的行为来,乃是因为不再感觉到孤独无力。
讲真,自从误打误撞地和这人认识之后,完全就是有些“吾道不孤”的觉悟。
甚至都不会再计较什么事情的后果。
想要随心所欲地胡天胡地一番。
再说了,听刚才Jackson说起那入住的酒店,其实就在Ayala另一侧的出口处,马路的对面。
不过就是走路几分钟的距离。
一点都不算远。
也就只是顺路走走的事情,又何乐而不为呢?
就权当是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好了。
只是,两个酒气熏人的大男人,刚刚走到Jackson那酒店不远处的一个十字路口。
突发情况就出现了。
一个浓妆艳抹的Ladayboy就窜上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