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燃文书屋>都市言情>人在美利坚,超度每一天>第三十四章 妈,我好想你

第三十四章 妈,我好想你 (1 / 3)

打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在没死前,茉伊拉认为,这一辈子是不可能打工的!

理所当然的,成为灵之后,茉伊拉依旧没有打工的觉悟。

至少江枫在讲述的时候,茉伊拉还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原谅孩子她爸做的事情,好跟他要钱来治疗女儿。

于是,江枫的话音刚落,茉伊拉也是连忙点头道:“我愿意!江天师,我愿意!”

虽然不知道接下来被安排做什么,但是这可是给江枫这个法力高强的人打工啊!

这就等于是找到个背靠大公司的工作,并且该工作还是在董事长眼皮子底下的!

这傻子才不会愿意呢!

不过,这债会面临到什么可不是茉伊拉所能控制的了了。

听到茉伊拉答应了下来,江枫也是喜不自胜,开口把嘱咐给塔克·金和斯丽嘉俩人的工作给重新安排了一下:“现在又加了一名店员,这么一来,你们仨就三班倒着来,每个人每天只需要工作八个小时……”

“听江天师您的安排!”

茉伊拉恭敬道。

“今天已经是凌晨了,需要我现在就去吗?”

江枫抬头看了看天空的月亮,发现其正处在正中间,跟午夜子时的时间差不多,开口问道。

“明天晚上吧!”茉伊拉回答道:“今天太晚了,没等江天师您出现,它就容易发现,想方设法的逃走了。”

听到茉伊拉的话,江枫也是连连点头。

这除灵最关键的并不是将灵除掉的那一下,而是在于如何控制住恶灵。

换句话说,就跟追捕犯罪分子一样,光靠说教并不能把这些穷凶极恶的人找出来,必须使用暴力,才将其抓捕在牢笼中。

“那就明天晚上去你家。”江枫也是随即点了点头,开口道:“正好白天的时候有件别的事儿,我先处理完那事儿,再去处理你这事儿。”

“一切听您的吩咐。”

茉伊拉感激道。

“那个脖子上的项链先借我用一下,我当个信物,当你孩子不相信的时候,我可以用这个物品让她相信。”

江枫未雨绸缪道。

对于江枫考虑如此全面,茉伊拉自然是十分高兴,随即就把脖子上的项链给拿掉。

“噢,对了,你女儿叫什么名字来的?

江枫结果项链后,询问道。

“爱丽丝!”茉伊拉回答道:“她叫爱丽丝,是贝多芬写的钢琴曲《致爱丽丝》中的那个爱丽丝同名。”

……

在江枫看来,帮茉伊拉从恶灵手上解救出她女儿的任务,在某种程度上是比让塔克·金和他妈妈见面的任务更简单的。

虽然后者只需要花费一张‘罗盘符箓’,在见面结束后再用匕首驱散一下塔克·金他妈妈身上所沾染的灵气,就可以了。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