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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扯证了,是夫妻(求收藏,推荐票!) (1 / 4)

轰动几条胡同的陆程两家订婚礼,几天之后还被街坊们津津乐道。

邻居们的羡慕嫉妒恨根由,聂三娘非常清楚,催着闺女和女婿到街道开了证明,亲自陪着两人去民政机关把结婚证扯了。

证儿扯了,聂三娘那颗悬在心坎的大石块这才稍微放下。

丈母娘领着女儿女婿从民政部门婚姻管理处走出来,冬日的阳光照耀在身上格外温暖。

聂三娘挎着包走在前面,脸上难掩心里的激动和喜悦,“云谦!今晚咱们一家人好好聚一聚,你看是去馆子吃呢,还是就在家里?待会儿我去集市,找春杏,让他们晚上回家来。”

“妈!这些事情您安排就是了,女婿怎么都行。”

陆云谦不露声色的在丈母娘面前表现出乖女婿好说话的一面。

“妈,今天我们还要去宾馆那边开会,讨论开餐馆的事儿……”领完证,程嫣便是跟老妈说道,那意思再明显不过,要和刚刚变成了新婚丈夫的男人比翼双飞。

“是吗?这么说,云谦真的要帮你在前门买下的那栋楼开餐馆?”

陆云谦拖着程嫣的手,点了点头,“对,大概需要两个月筹备吧,也就是说正月尾巴上,就可以邀请咱们一家过去吃洋快餐。”

“嗨哟喂,那妈就等着你们的洋快餐开张……”

既然小两口也领了证,聂三娘也不担心他俩单独在一起会发生点什么。

高高兴兴地上了电车径直去集市报喜,顺便让大女儿程春杏一家子晚上回娘家吃饭。

一对新人站在电车站,挥着手目送丈母娘这个大家长渐渐消失,陆云谦便是嘴炮的开玩笑:“嫣嫣啊,刚才你怎么不告诉你妈,说今晚你就住在宾馆?”

“陆云谦你又打什么主意啊?”

“小傻瓜哟,咱俩现在是法律认可的夫妻!结了婚的两口子,一起住宾馆,难道是一件很难以启齿的事情吗?”

这个意思还不够明白?

程嫣脸颊立刻就红了,扭捏了一下,“我妈说了,国庆才办婚礼,你急什么?”

“嗯,你说对了,我要是不急,你该怀疑自己的男人是不是那方面儿不行……”

“滚滚滚……”

程嫣红着脸把人朝路边的丰田车推过去。

刘国宝坐在驾驶室,回头看到两人这般旁若无人的嬉闹,那个亲昵劲儿哟,便是一阵‘啧啧’声。

“不得不说,咱家老板脸皮确实厚啊。”

回到宾馆,两人刚刚走上三楼,就看到林然早已在走廊探头探脑,似乎在等他们回来:“林经理,老陈是不是等很久了?”

林然看到一对新人终于现身,笑道,“我们准备了瓜子花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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